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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經研究,現就擬征收土地發布預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擬征收土地擬建設洧水路(開陽路至王超路段),涉及新密市城關鎮東街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二、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實施交通運輸建設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第二項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開展土地現狀調查。新密市人民政府將組織城關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對擬征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開展調查,調查結果應當由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予以確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予以配合。 (二)開展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根據《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土地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試行)的通知》(豫自然資發〔2023〕66號)要求,新密市人民政府將同步組織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四、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公告時間: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8日。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11日 來源:新密市人民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