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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土地現狀調查階段要注意這些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從590號令中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房屋現狀調查是摸清房屋具體情況的一個重要手段,包括要弄清楚房屋有沒有產權證、房屋面積等等情況,這在地方的法律法規上對此也作出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比如《平江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應當組織項目征收實施單位及時對征收范圍內房屋情況進行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配合調查登記,并在調查登記結果上簽字。調查登記結果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被征收人基本情況; 。ǘ┓课莺屯恋貦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 。ㄈ鄬傥吹怯洝⒏淖冇猛炯白缘怯浀那闆r; (四)房屋和土地出租、抵押、查封等情況; (五)被征收人選擇的補償方式; (六)被征收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條件; (七)其他需要登記的情況。 被征收人不配合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和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認定。 那也就是說,房屋現狀調查程序中必須要全方位的了解房屋的具體情況,包括被征收人的基本信息、房屋有沒有產權證、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屋用途、房屋有沒有住改商的情況,是否有外出租、抵押等等,相關部門在實地調查之后,還需要出具一份房屋現狀調查表,調查表中要有房屋現狀調查中登記的各種信息,并與被征收人共同確認。 這里凱諾拆遷律師想要告訴大家的是,房屋現狀調查階段,被征收人一定要積極地參與,一來可以監督相關工作人員在房屋現狀調查中的行為,避免其在此過程中做手腳,比如實踐中有的會以各種理由縮減房屋面積,以房屋沒有產權證,將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等等,二來也可以對相關工作人員造成一定的壓力,使得其能依法依規的開展房屋現狀調查工作。 另外,房屋現狀調查工作應當要以實地走訪的方式來推進,所以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過程中,還要注意征收方出具的房屋現狀調查表是否是在實地走訪的基礎上作出的,如果不是,比如整個征收過程中,并沒有見到相關工作人員的身影,也沒有人來詢問房屋的具體情況,那么該房屋現狀調查表從原則上來說則無法反映出被征收房屋的真實情況,建議被征收人不要在這樣的房屋現狀調查表上簽字。 對于房屋現狀調查表中的內容有異議的,即與房屋實際情況不相符的,被征收人也不要簽字確認,一旦簽字確認,相關部門就會認為你對該房屋現狀調查表無異議,從而依據該土地現狀調查表中的內容對你進行補償安置。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房屋征收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對于房屋現狀調查環節一定要重視。如果在此過程中發現征收方違反法律法規,實施征收行為,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被征收人一定要馬上咨詢專業律師,若有必要,建議盡快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盡快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