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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征收律師:這些文件對被征收人都很重要在征地拆遷中,相信很多被征收人都會見到各種各樣的文件,有的文件只對被征收人起到一個告知的作用(如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等),而有一些文件是會對被征收人權益產生較大影響的(如如評估報告、土地現狀調查表、征地補償安置決定、責令交出土地決定,以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等法律文書),除此以外,還有個別文件則會直接影響著被征收人最終能不能依法拿到合理、公平的補償,甚至是起到一個監督作用,敦促征收方能夠依法履行自己的補償職責。 對于被征收人而言,不管是土地征收預公告也好,還是評估報告、土地現狀調查表也好,都是非常重要的。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評估報告可以直接反映出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而土地現狀調查表,則會直接反映出地上附著物,農村宅基地上房屋,樹苗種類、數量等各種重要的信息,這也是確定補償標準的依據。 因此在遇到征收之后,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這些文件,一旦發現這些文件中的內容與實際情況有很大的出入,或者是其他違法行為,那么被征收人可以拒絕在這些文件上面簽字確認,一旦簽字確認,征收方就可能會認為你對這些文件上的內容沒有異任何異議,從而依據這些文件擬定補償安置方案或者是對你直接進行補償安置。 當然了,除了我們上面提到的評估報告、土地現狀調查表等這些文件之外,還有一份文件,也就是補償安置協議對被征收人來說也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補償安置協議是所有被征收人手里都必須要有的。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征收方與被征收人就補償事宜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之后,雙方需要就協商好的所有事項都要逐一的明確在書面的補償安置協議里,包括具體的補償方式(是貨幣補償還是產權置換,如果是貨幣補償就需要將補償款直接寫在協議上,如果是產權置換,那么在補償安置協議上還要明確安置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朝向等),以及搬遷費、臨時安置費的具體標準或者是周轉用房的面積、地理位置、具體的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違約責任等等事項簽訂一式兩份的補償安置協議。 |